一、离校时间
2024-2025学年秋季学期集中教学统一离校时间为1月9日—1月11日,2月24日(星期一)春季学期正式开课。学生最早离校时间为1月2日,课程与考试全部结束的学生需填写《集中教学校区提前离校申请表》(附件1),审批通过后,按要求办理离校手续后方可离校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离校的,请提前联系学生工作部。
二、离校手续
离校手续从1月2日开始受理,请在工作日办理。
1、提前离校的同学应填写《集中教学校区提前离校申请表》,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离校手续。
2、退宿。自行下载打印《海洋学院研究生公寓退宿申请单》(附件2),退宿前1天将表格交至宿管处(2号楼1单元101),由宿管按照申请单所列项逐一进行核实,计算应缴纳电费金额,如有物品丢失或损坏将按规定赔偿。
3、清缴费用、归还公寓钥匙。离校前在宿管处(2号楼1单元101)扫描缴费二维码完成费用清缴(注意留存缴费凭证),当天将钥匙归还宿管,由宿管审核费用结算凭证后,双方在退宿申请单上签字确认,完成离校手续。
三、行李托运
1、因春季学期海洋学院集中教学在国科大北京雁栖湖校区开展,学院协助研究生会集中自愿办理行李托运至雁栖湖校区。相关事宜由学生会及各班班长另行通知。学生需要自行安排行李托运的,可以联系其他快递公司。
2、行李托运或寄存过程中难免发生丢失或损坏,如采取统一寄送发生丢失或损坏,后果自行承担,请务必不要托运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。
四、校园一卡通
1、海洋所学籍研究生请妥善保存本人校园一卡通,夏季学期结束回所后,继续使用该卡片,卡内余额保留,不再派发新卡,如丢失补卡需缴纳补卡费。
2、非海洋所学籍研究生的校园一卡通将于1月13日统一注销,卡片可自行保存,校园卡余额将统一返还至学生入校时登记的工商银行账户内。
五、注意事项
1、凡未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即离开校区的,将暂不出具成绩单。
2、退宿前请同学们将宿舍打扫干净,退宿后带走所有个人物品,室内所有非公寓配备物品将集中遗弃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