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即日起,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,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。拒绝接受居家观察、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,依法追究责任。回京前,须提前向在京所在单位及居住的社区(村)报告。
特此通告。
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
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2月14日